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

廢死議題不可承受之重

作者:且徐行

第一次聽到反對死刑主張,是大學時丹麥籍老師提到的,他以保有死刑的美國德州為例,該州治安欠佳,甚至曾有兇殺死亡人數高於意外死亡的現象,顯見死刑對嚇阻犯罪無益。

當時覺得在聽外星文,阿像陳進興這種人渣不是就該直接丟焚化爐或是拿去填海造鎮嗎?不然被害者家屬真是太可憐了。


殺人償命自古有之,審判權、檢察權、偵查權和執行權全部合一

雖然老師點出一個我從來沒想過的問題,不過當時我是以「北歐人過太爽」理由把這話題在內心悄悄結案。

後來又陸續碰觸過廢死議題,一次在國外上課,老師以死刑為例來討論統計學概論 (挑此話題真是不智)。

她問道,若死刑存在,型一錯誤 (A殺人但沒被被定罪) 和型二錯誤 (B沒殺人卻被誤判死刑),哪一種付出的正義成本比較大?

結果,她本來是想宣揚廢死理念 (again,真是不智),一位巴基斯坦同學馬上舉手不滿且肅穆地說,殺人就該償命,怎可為了可能犯錯而廢除死刑......。

這是死刑存廢至今能難以對話的原因。死刑意義為何?光上述例子起碼呈現了預防犯罪說、撫慰受害者親族說、誤判冤獄說、應報說等,再加上廢死聯盟常被抨擊的教化說.....通通講不到一個點上。


既無關對錯,即是價值選擇而已。


當治安堪稱良好的台灣,近年來竟發生湯姆熊、北捷和校園女童隨機殺人事件。群情激憤到有要求立即執行死刑「斬立決」、還有人主張兇手幻聽都是廢死聯盟教的藉口等。

很明顯,廢死不符合當前台灣民情,反廢死才是政治正確 (你看女童被害後,許多政客趕緊跳出來表明心跡就知道),這是多數台灣人民的價值選擇。

每回我看到陸正父親的消息,就會無法遏抑地落淚,大家都人生父母養的,也很多是為人父母,將心比心,有時看到戲劇裡受害者家屬公義無法伸張,動用私刑緝凶,我會覺得大快人心,就算是現實社會中,家屬欲追打兇手或籲求判對方死刑,我也常認為合情合理。

不過,我好奇的是一般社會大眾、意見領袖愈趨激烈的看法。

雖然我認為廢死聯盟陳義過高,但說穿了,他們不過就是個為了自以為的觀點說個不停的社會團體而已,他們走一條不符政治正確的路,少死幾個死刑犯,其實對他們沒啥實質利益 (你想在台灣有可能有人因為廢死論點選上立委嗎?),就是有自己的信念罷了。

「捍衛自己的想法」和「冷血殺人」兩者之間,中間有很大的區別,率爾畫下等號,狠命追打廢死這個非主流論點,真能實現正義?能撫慰受害者親屬?

說廢死聯盟教人辯稱幻聽,更是詭異的指控。廢死聯盟老抱著人權公約在囉嗦,幾番發言也未見其高明,但現在卻把他們講成好比是資助恐怖份子的團體,不僅高估了他們的能耐,更可怕的是撩撥社會憤恨愈形高張,也讓大家誤以為只要消滅廢死論點,社會就會沒事。


王牌大律師第二季最後一集對死刑有深刻探討,推薦收看

近幾年三件隨機殺人案的兇手,基本上均屬於懦弱的變態 (純為個人非心理專業的觀察),想紅沒本事,想死不敢死,靠眾人氣憤彰顯其存在感。遂藉殺害手無寸鐵、無辜的人(甚至是孩童)享受其人生「成名的那 15 分鐘」。

如前所述,現實上台灣目前是不可能廢死的。但與其趕快把兇手拖去斬了、圖個大家爽快外,更希望看到的是大家理性對待跟自己觀點不同的人 (不是指對兇手),就各個不同觀點討論,如若採預防犯罪說,包括死刑/終身監禁等選項在內,怎樣最能遏止這種變態?若持應報說,死刑真的最能嚴懲這種變態嗎?

若大家是為寬慰受害者親族,那有沒有人要討論媒體拍攝親族去招魂的畫面,是否得宜?還是要繼續簡單二分法,只要沒支持死刑就是沒跟家屬站在同一邊?

顯然這已經不是一句「北歐人過太爽」就能結案的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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